张晓莲,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工作职责:主持学院全面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分管教学改革,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与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社会培训与理论宣讲。
黄星君,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工作职责:分管党建、宣传、招生与就业、学生管理服务与共青团工作、工会工作,协助书记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尹紫薇,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挂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
工作职责:分管教学运行,课程建设,教研室管理,质量管理,教学竞赛,科创协同与创新创业等工作,协助院长抓好思政课教学改革,并完成好上级转办、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