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科研成果集中登记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统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科技成果在线登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将2021年科技成果集中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学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包括试用期教师),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成果均在需要登记范围。
二、登记程序和时间安排
登记程序:个人申报成果—学院(部)审核成果—科研与技术服务处复核—个人确认、学院汇总—科研与技术服务处存档
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30日前学院(部)完成成果审核
2021年12月15日前学院(部)完成成果汇总
2021年12月31日前科研与技术服务处完成成果复核
三、登记要求
请各位老师按照《科研成果登记要求》中的申报受理程序和成果录入要求进行登记。不按要求登记的,一律退回修改。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老师务必重视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教师的科研评价和科研成果结果运用均依赖“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登记的科研成果。各学院(部)指定1名教职工(原则上安排科研秘书或学术分委员会秘书)负责本部门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联系,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名单报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2.请各学院(部)按要求提交附件4中相关表格,以上表格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科研与技术服务处,并将电子档发到wtckyc@163.com邮箱。
3.请各部门务必提醒教职工及时提交2021年12月31日之前产生的各类成果。过往成果原则上不在下一年度予以认定。
五、工作联系
科研评价总体协调、争议处理
王海 联系电话:027-87765176
廖骏杰 联系电话:027-87760093
横向和纵向科研项目
范皓 联系电话:027-87761909
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科研系统
李彩芳 联系电话:027-8776522
附件1:科研成果登记要求
附件2:单位科研人员用户手册
附件3:单位科研秘书用户手册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