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8-03-14来源:{来源}浏览次数:216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3

 

 

课程编号:08013001

适用专业:本院各专业

学时学分:学时:48

学分:3

教研室:基础教研室

拟订人:龚丽红

修订日期:201758

审核人:李世龙

 

一、课程考核总体要求

通过考核,使学生基本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观点,深刻理解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对于大学生成材的重要意义,了解并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方面的一般知识。要求学生能初步地运用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观点说明或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要求学生达到及格以上成绩。

二、考核形式及课程成绩获取途径

1、  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方式(一般以开卷为宜);

2、  课堂提问和课堂、课后作业及上课出勤率均计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  期末考试成绩占70%

三、考核内容及比例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为30%;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为40%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为30%

四、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不少于四种类型,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酌情处理。

1、填空

2、选择填空(包括单选和多选)

3、辨析题

4、简答问题

5、论述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