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考 试 大 纲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
课程编号:08013001
适用专业:本院各专业
学时学分:学时:48;
学分:3
教研室:基础教研室
拟订人:龚丽红
修订日期:2017年5月8日
审核人:李世龙
一、课程考核总体要求
通过考核,使学生基本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观点,深刻理解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对于大学生成材的重要意义,了解并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方面的一般知识。要求学生能初步地运用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观点说明或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要求学生达到及格以上成绩。
二、考核形式及课程成绩获取途径
1、 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方式(一般以开卷为宜);
2、 课堂提问和课堂、课后作业及上课出勤率均计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 期末考试成绩占70%。
三、考核内容及比例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为30%;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为40%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为30%。
四、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不少于四种类型,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酌情处理。
1、填空
2、选择填空(包括单选和多选)
3、辨析题
4、简答问题
5、论述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