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代码:08013001
课程负责人:黄星君
制定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执笔人:龚丽红
审核人:李世龙
制定时间:2015年5月
一、课程简介与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修课程。它是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材需要,帮助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应有的法治观念,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课程,是一门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的课程。该课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依据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和修养。它既有很强的综合性、应用性、理论逻辑性、创新性,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征对性;它既突出了教材体系的特点,又注重为教师的课堂教学留下必要的空间,因此,在教学中应结合我校大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以提高实效。
二、课程教学目标:该课程的教育教学,应从当代大学生所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线,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分辨是非、善恶、美丑和加强自我修养的能力,为逐渐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
三、课程适用的专业与年级:本课程适用于全院各专业一年级学生。
四、课程总学时和总学分:课程总学分为3,总学时54,其中课堂教学48学时,机动 6学时。
五、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本课程是学生进入大学所学的第一门政治理论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大学生基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为学习其他课程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
六、教学方法:理论讲授、课堂讨论等。
七、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序号 | 教学内容 | 学时数 |
1 |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 | 4 |
2 |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 4 |
3 |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 6 |
4 |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 6 |
5 | 第四章 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 | 6 |
6 | 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 4 |
7 |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 6 |
8 |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 4 |
9 |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 8 |
10 | 机动 | 6 |
合计 |
| 54 |
八、教学内容简介(附后)
九、考核方式:试卷、小论文、课堂练习、平时成绩等。
十、参考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一〉使用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教学参考书: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列宁 《列宁选集》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周恩来 《周恩来选集》上下卷 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1—3卷 人民出版社1993、1994年版
江泽民 《论“三个代表”》 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下) 中央文献出版200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案例解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参考书》 高等教育出版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生辅学读本》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一、编写说明:本教学大纲根据省教育厅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编写。
附:教学内容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部分内容教学,使学生了解大学生活特点,尽快适应大学生活,自觉培养优良学风;认清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明确成材目标,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和作用,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教学重点:大学生活的特点;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学难点: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学内容:
第一节 适应人生新阶段
一、 认识大学生活特点
1、大学特点。大学是知识的海洋;大学有教书育人的良师;大学有浓厚的学习研究和成才氛围。
2、大学生活的显著变化。学习要求的变化;生活环境的变化;社会活动的变化。
二、提高独立生活能力
1、确立独立生活能力
2、虚心求教、细心体察
3、大胆探索,不断积累生活经验
三、树立新的学习理论
1、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
2、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
3、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
4、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四、培养优良的学风
1、勤奋 2、严谨、 3、求实 4、创新
第二节 肩负历史新使命
一、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1、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
2、在现实的基础上迎接挑战;世界新技术文化发展的挑战;国际环境的挑战;我国发展任务的挑战。
二、明确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
1、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
2、智是人才素质的基础
3、体是人才素质的条件
4、美是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
三、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
2、追求真理、善于创新
3、视野开阔、胸怀宽广
4、知行统一、脚踏实地
第三节 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
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
1、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2、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3、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4、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5、以团结友爱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6、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8、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社会主义社会中是、非、美、丑的界限,体现了对每个公民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为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方向。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中心环节和根本要求,是贯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主线。
第四节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该课的意义
1、学习本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
2、学习本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打下知识基础。
3、学习本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二、学习该课的方法
1、注重学习科学理论。
2、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
3、注重联系实际
4、注重知行统一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教学,使学生正确理解理想信念的含义和特征,明确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材的重要意义;自觉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正确认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把理想化为现实。
教学重点: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马克思主义的信念
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教学难点: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马克思主义的信念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材
一、理想、信念的含义与特征
1、理想的含义: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理想的特征:时代性、阶级性、多样性
2、信念的含义与特征
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状态。
信念的特征:稳定性、多样性、层次性
二、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1、理想信念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2、理想信念与大学生: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指引大学生走什么路;激励大学生为什么学?
第二节 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一、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1、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
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二、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
1、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又是崇高的
2、马克思主义有持久的生命力
3、马克思主义以改造世界为已任
第三节 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一、 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
1、立志高远。
2、立志做大事
3、立志须躬行
二、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曲折性
1、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
2、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与逆境
三、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1、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
2、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3、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教学,使学生把握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了解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认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明确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是统一的,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发展的形势下更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自觉培养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做忠诚的爱国者;了解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握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的基本要求,把弘扬时代精神与弘扬民族精神有机结合起来。
教学重点: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教学难点: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教学内容:第一节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一、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1、爱国主义: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它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2、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爱祖国河山、爱骨肉同胞、爱民族文化、爱自己国家
3、爱国主义的特征:历史性、丰富性、阶级性。
二、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1、热爱祖国、矢志不渝
2、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3、维护统一、反对分裂
4、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三、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
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
2、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
3、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
4、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第二节 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一、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
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
2、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
二、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1、经济全球化形势下要弘扬爱国主义
2、经济全球化与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主义
三、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
1、民族精神的内涵:
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的总和。
2、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3、大力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
第三节 做忠诚的爱国者
一、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1、要承担起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2、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3、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二、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三、增强国防观念
1、增强国防观念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2、增强国防观念的重要意义
四、以振兴中华为已任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教学,使学生正确认识人生目的对人生实践的重要作用明确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科学的人生观;了解人生态度与人生观的关系,端正人生态度;正确把握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和实现人生价值的条件,立志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自觉协调自我身心各方面的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对待人生环境和处境。
教学重点:人生观、价值观及其关系
高尚的人生目的
人生环境
教学难点:高尚的人生目的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一、世界观与人生观
1、世界观
世界观就是人们对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总体看法和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
2、人生观
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和方向和对待生活态度。
世界观决定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人生观又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和变化起重要的作用。
二、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
1、人生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2、人生目的决定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
3、人生目的决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
三、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
人生太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所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图。
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
2、端正人生态度。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 人生应乐观;人生应进取。
四、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1、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
2、抵制消极人生观的影响
第二节 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一、价值观与人生价值
1、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
2、人生价值
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人的生活实践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人生价值就是人们从价值角度考虑人生问题的根据。
二、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
1、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2、人生价值的标准
在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衡量人生的价值,标准就在于看一个人的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3、人生价值的评价。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三、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
1、人生价值实现的社会条件
人生价值的实现要从客观条件出发;价值目标要与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客观真理性的主导价值目标相一致。
2、人生价值实现的个人条件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本领;立足于现实 ,坚守岗位作贡献;实现人生价值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四、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1、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
2、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
第三节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一、协调自我身心关系
1、大学生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因素。
2、保持心理健康的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合理调控情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往。
二、协调个人与他人的关系
1、协调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应坚持的原则。真诚原则、平等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
2、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正确认识竞争、合作;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三、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1、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
2、正确认识个需要与社会关系统一关系
3、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4、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关系
四、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1、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
2、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
3、深入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
第四章 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教学,使学生了解道德的起源和本质,正确把握道德的功能和作用;正确对待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辨析道德建设中的错误思潮;正确认识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明确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把握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提高进行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道德的起源与本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集体主义的理解和把握
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确立与实践
教学难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集体主义的理解和把握
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确立与实践
教学内容:第一节 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一、道德的起源与本质
1、道德的起源
马克思主义认,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有多方面的条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首先,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其次,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劳动是人类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
2、道德的本质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首先,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其次,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再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
二、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1、道德的主要功能。认识功能、调节功能两个主要功能和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其它方面的功能。
2、道德的社会作用
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三、道德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一、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大意义
1、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2、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
3、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
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
4、倡导言行致,强调恪守诚信。
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和实现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
6、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
的能动作用。
三、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要按照是否有利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是否有利益建设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体系,是否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标准,做好取舍和创造性的转化工作。
第三节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有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实要求,也有一个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道德价值导向的重要任务。
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要坚持公民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尊重个人合法权益相一致,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着力培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和有力的支撑。
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
2、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社会主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3、宣传和弘扬共产主义道德
第四节 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一、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提出及其意义
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意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提出,体现了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体现了历史传统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对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内容的丰富和拓展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3、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二、大学生与诚信道德
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
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
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三、努力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1、道德修养贵在自觉
2、认识和把握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途径:坚持道德修养与社会实践相联系,是进行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
方法:学思并重的方法、省察克治的方法、慎独自律的方法、积善成德的方法、知行统一的方法。
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教学,使学生了解公共生活的特点,正确认识公共生活有序化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道德和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正确把握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规范,遵守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认识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了解公共生活中主要法律规范的基本内容,努力做维护公共秩序的模范。
教学重点:公共生活及其特点
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教学难点: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
1、公共生活
公共生活是社会成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公共生活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
2、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活动范围的广泛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1、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
2、维护公共秩序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序对社会发展的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维护公共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需要综合运用风俗、道德、纪律、法律等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以保证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1、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行为准则,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2、社会公德的特点:继承性、基础性、广泛性、简明性
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1、文明礼貌
2、助人为乐
3、爱护公物
4、保护环境
5、遵纪守法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1、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公德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继承和弘扬了我国优良道德传统;改革开放为我国社会公德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各种形式的社会公德建设实践活动蓬勃开展。在社会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的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忧虑的现象。如:在高校,少数大学生在公共生活中表现出的某些陋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大学生的评价,同社会对大学生的期望不相符合,也有损大学生群体的形象。
2、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高校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和辐射源。大学生应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努力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积极参与各种社会
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1、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2、健康进行网络交往
3、自觉避免沉迷网络
4、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
1、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的关系
在公共生活中,法律是最权威的行为规则,它具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它不仅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生活准则,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的正常秩序,而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建立和谐的现代生活方式,需要自觉遵守公共生活准则。
2、法律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我国在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有一系列公共生活法律规范。为了帮助大学生了解公共生活中的主要法律规范,主要介绍四部与大学生关系较密切的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1、《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年8月28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包括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附则,共6章119条。
立法目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外国人适用)。
2、《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集会游行示威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0月31日通过,包括总则、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法律责任、附则,共5章36条。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集会游行示威法律。
《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立法目的是:在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其基本的原则主要有:一是政府依法保障原则;二是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三是和平进行原则。
《集会游行示威法》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
3、《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环境保护法》由第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包括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7条。
《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二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三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
4、《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包括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8章124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其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管理原则;二是以人为本、与民方便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七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拘留的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营运机动车的;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5、《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是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立法的目的是: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促进网络发展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二是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三是与现代网络发展相适应、与传统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原则。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6)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教学,使学生了解职业的本质内涵,把握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主要法律的基本要求,努力培养职业道德素质和与法律素质;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创业观,在实践中锻炼成材;摆正爱情在人生发展中的位置,认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自觉遵守婚姻家庭的道德要求和法律要求。
教学重点:职业的内涵和本质;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关于爱情的本质
教学难点: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1、职业
职业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职业是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扩大社会关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2、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3、职业生活中的法律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的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职业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活动。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都有是为了调节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而形成和制定的行为规范。两者的共同特征是:一是鲜明的职业性、二是明确的规范性其、三是调节的有限性。两者有区别,除了具体的内涵、调控手段等方面的差别外,职业道德体现的是从事一定的职业活动的人们的自律意识,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为社会对一定职业活动的他律要求。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
2、诚实守信
3、办事公道
4、服务群众
、5奉献社会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1、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
职业生活的法律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法律有《劳动法》、《公务员法》。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包括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共13章107条。《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
《劳动法》和适用范围是除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所有劳动者。
《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持的重要法律。
《公务员法》适用于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官和检察官等。
2、坚持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一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劳动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有:一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二是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三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明确职业生活在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义务有:守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享有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依法处理职业生活中的纠纷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四种:申诉、控告、仲裁和诉讼。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1、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2、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
第二节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是大学生择业和创业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当前我国的就业压力较大,造成的原因主是有:一是我国人口基数大,需要就业的人员多,就业高峰持续时间长;二是就业机制有待完善;三是就业观念有待更新。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1、择业
择业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的需要,主动选择自己从事的工作的过程。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应做到: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2、创业
创业是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拓展职业活动范围、创造新的业绩的实践过程。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应做到:一是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二是有敢于创业的勇气;三是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三、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长
1、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2、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第三节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一、爱情与人生
1、爱情的本质
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要素。
2、恋爱中的道德
恋爱是男女双方培养爱情的过程或在爱情基础上进行的相互交往活动。恋爱作为一种人际交往,有其道德要求: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
3、大学生恋爱
大学生对应慎重对待爱情,注意:不能误反友谊当爱情;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不能片面地或功利地对待恋爱;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
二、婚姻与家庭
1、婚姻
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
2、家庭
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由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条件,家庭是缔结婚姻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家庭美德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在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其主要内容包括:
1、尊老爱幼
2、男女平等
3、夫妻和睦
4、勤俭持家
5、邻里团结
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教学,使学生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况,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的基本运行机制,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培养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教学重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的基本运行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
教学难点: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教学内容: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1、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员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确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发展的。其本质表现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工人阶级领导下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是阶级性与人民生的统一;二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到2010年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宪法
它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
3、民商法
民商法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规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发其他单行民事法律。商法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商事关系和商事行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督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程序法
程序法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权责得以履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1、法律制定
2、法律遵守
3、法律执行
4、法律适用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
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
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
1、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2、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3、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
1、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2、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结构产的相关关系;总量的等值关系;功能上互补关系。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师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一、确立新的国家观念
1、国家安全 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
2、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1、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国家安全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了我国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2、国防安全法律制度。我国国防安全法律制度主要由《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
3、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4、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5、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6、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
4、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5、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想方式
1、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
2、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3、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2、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教学,使学生熟悉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明确宪法在法治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树立宪法权威;了解我国的基本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学会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
教学重点:1、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2、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3、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教学难点:宪法 民法 民事诉讼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1、宪法的特征。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水平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它法律更为严格。
2、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要位和作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是我国的政体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其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5、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国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及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和其他义务。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这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关,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
3、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4、中央军事委员会
这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军委主席负责制,由主席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实体法律制度主要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1、 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法行政或行政法治原则,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等。
2、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
行政机关公务员是依法代表行政机关行使政权的工作人员。
3、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4、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5、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是行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1、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986年我国公布并施行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民事行为制度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4、民事权利制度
我国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
5、民事责任制度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以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将其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感和侵权的民事责任两类。
6、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 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两类。
7、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关系的协议。
8、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在创造、使用、转让和保护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志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1、经济法的概念和原则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效率公平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基本职能,凭借国家权力依法向纳税人征收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1、刑法的概念和原则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和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2、犯罪概述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的行为。
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程度,面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3、刑罚制度
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刑罚的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刑罚的裁量,即量刑。具体量刑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
4、犯罪种类
犯罪种类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受贿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三节 我国程序法律制度
程序法是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的重要保障。
一、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1、行政诉讼的概念、受案范围和参加人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引起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者主要阶段失,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2、行政诉讼程序
程序包括:起诉与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1、民事诉讼的概念、管辖与当事人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判的人。
2、民事诉讼程序:审判程序、特别程序、执行程序。
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1、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确定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2、刑事诉讼程序;立案和侦查、起诉、审判程序、执行程序。
四、我国的仲裁法律制度
1、仲裁概述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2、仲裁程序: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组成、仲裁审理、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