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14来源:{来源}浏览次数:2031

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

(一)坚持自我教育为主与帮助同志相结合的原则。

(二)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三)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四)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交流。

(五)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由支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党员发言,对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4.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5.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五、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责任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并由责任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

2.及时汇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虚心接受意见。对涉及个人的批评或建议,本人应虚心接受,积极改进,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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